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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恢复收缴工会会员会费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3-17 点击数:

各会员: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《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》(工财字[1994]69号)的规定,现将我校会员会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:

1、《工会章程》规定会员应当履行按月交纳会费的义务。凡我校工会会员,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,及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。

2、会费的缴纳标准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第五章第四十二条(一)之规定,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是个人工资的前二项(职务或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)之和的0.5%,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。

3、会费的缴纳方式:由校财务室按照会费收缴标准,每月直接从工资中收缴。工会将会费收缴情况予以公示。

4、各会员上缴的会费,将全额用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、会员年节福利等经费支出。

南昌市第二十六中学工会委员会

2021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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